關于《關于全國翻譯專業(yè)資格(水平)考試考務費收費標準的通知》的補充說明
全國翻譯資格考試各考點、考生:
日前,我辦根據國家相關部門要求,印發(fā)了《關于全國翻譯專業(yè)資格(水平)考試考務費收費標準的通知》(外文考辦 字(2016) 2號),并在翻譯資格考試官網上向社會進行了公 布。根據近日各考試相關部門收到的有關考點、考生的咨詢電 話,現就有關問題說明如下:
國家《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部 《財政部國家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改革全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管理方式的通知》(發(fā)改價格[2015]1217號) 規(guī)定:“考試收費分為考務費和考試費。中央考試單位聯合省級考試單位組織實施考試的,考務費由負責考務工作的中央考試單位向省級考試單位收取,用于補償中央考試單位考務成本支出;考試費由省級考試單位向考生收取,用于上繳考務費和補償省級考試單位組織考試所產生的成本?!?/span>
根據上述文件精神,各地考試機構向考生收取的考試報名費應為考試費,包括上繳的考務費和考試機構組織考試所產生的成本。我辦公布的《關于全國翻譯資格(水平) 考試考務費收費標準的通知》(外文考辦字[2016] 2號),是根據 國家相關部門要求對考務費收費標準進行的規(guī)定。各地考試機構向考生收取的考試報名費會在我辦公布的考務費收費標堆基礎上加收一部分費用,用于補償組織考試所產生的成本。由于地區(qū)差異,各地區(qū)組織考試的成本不同,因此各地區(qū)考試費收費標堆也不一致。
特此說明。
全國翻譯專業(yè)資格(水平)考試辦公室
2016年3月23日